办理**流程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、《公司登记(备案)申请书》。 2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
授权委托书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**复印件。 3、**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。 4、股东的主体**明或者自然人身份**复印件。 ◆ 股东为企业的,提交**复印件。 ◆
股东为事业法人的,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。 ◆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,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。 ◆ 股东为**非企业单位的,提交**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。 ◆ 股东为自然人的,提交身份**复印件。 ◆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**明。 5、董事、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(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,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)及身份**复印件。 6、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(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,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)
及身份**复印件。 7、住所使用证明。 8、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。 9、法律、行**法规和**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**复印件。 10、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
律、行**法规和**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,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**的复印件。 说明: 1、依照《公**》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。2、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、登记、备案等,可登录“中国企业登记网”(**:**qyj.saic**v**)下载相关表格。3、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。4、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
提交原件;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申请人签署,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**或签字。5、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,未注明签署人的,自然人由本人签字;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,并
加盖**。